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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期 1 個多月的車禍爭端,終於要和解了!
那天,Y 在週日 call 我,
說是對方家長約好在週一中午簽和解書,
請本人出席幫忙看一下和解內容,
當作是未成年的他(的法定代理人),
ok!
沒想到,一直等到12:50,本尊的專題都模擬結束了,
卻遲遲未見人影…
原來,是學姐忘了帶來!
就順延一天吧…
這次,一下課才出教室,
咦!這不是畢業3年的 I 嗎?!
自從到N保險公司工作之後,常三不五時會來看我們…
正好,就請他幫忙看一下和解書吧!
按他的專業判斷,他們公司的第三責任險要滿23歲才能買;
因此,對方應當是沒有買這個險種,所以才一直未出險…
至於,理賠的部分就全部由強制險的額度來解決。
D的復健費不高,尤其是中醫的部分一週400元,半年下來也還好,都在強制險的範圍內!
只是,要當事人比較麻煩,實支實付,不另計精神賠償和其他損失…
家長同意,也表示不會拖泥帶水,故意敲詐。
所以,就和解了吧!
因為和公司打電話確認了未滿20歲的Y可以簽名(但不可事後反悔),
那本人就充當證人即可…
Dear I,謝謝你的即時出現嚕!
這件擾人的車禍事件,也告一段落!
感謝事件的發生,三方和本人均從中學習到不少!
另外發現,本校的學生平安險,買的額度也太低了吧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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