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聽說,自即日起,『講師不可以超鐘點』,
原因是校方希望這群人能努力升等。
這也許是資方一廂情願的好意吧?
以為這樣可以減少他們的教學負擔,
但也要當事人的意願而定吧…
再者,
如果以成本來考量,
超出的鐘點如果不給講師們去share,
該不會要給助理教授或副教授去上吧!?
那豈不增加成本?
或者另聘兼任教師?
試問,
這樣真的比較划算嗎?
I don't think so!
這樣的善意,會不會到頭來是『好心被豬咬』呢?
或是另一種處罰呢?
I don't know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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